海丰县城东部中心区域内涝及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海丰县城东部中心区域内涝及环境整治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212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 10时30分~2022年5月26日 11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方提供):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2)总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在建或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4)拟投入的(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且均具有相应的岗位或资格证书。 4.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和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含分公司)员工的近3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投入的人员在本项目不得兼任)。 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登记和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总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在建或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6日 11时30分 - 2022年5月26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26日 10时30分 - 2022年5月26日 11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广东国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莫先生
-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方式:0660-6403684
- 代理联系方式:13927500958
- 招标监督机构: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660-662730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