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218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5月8日 0时0分~2022年5月30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5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国家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2)业绩要求: ①业绩时间: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业绩数量:1项;③业绩内容:投标人承担过国内LNG接收站(包含LNG气源站或调峰站或储气库)的单罐容量为8万立方米或以上的LNG(液化天然气)储罐的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必须有承担设计工作)或EPC总承包项目(必须有承担设计工作)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关键页(应能证明业绩内容)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合同不能证明相关情况的,须另提供项目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审查报告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由项目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设计成果确认函件或设计成果批复等)。 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证明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合同所有工作的实施,该项目负责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总工、专业工程师等,且应得到投标人充分授权,同时也是招标人的工作联系对象。②具有化工(或同类)高级工程师职称。③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LNG接收站(包含LNG气源站或调峰站或储气库)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工作负责人或设计工作副经理等以上职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关键页(应能证明业绩内容)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合同不能证明相关情况的,须另提供项目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审查报告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由项目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设计成果确认函件或设计成果批复等)】。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若联合体其他成员也是设计单位,则也须具备第3.1条第(1)款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投标人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合同所有工作的实施,该项目负责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总工、专业工程师等,且应得到投标人充分授权,同时也是招标人的工作联系对象。 ②具有化工(或同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LNG接收站(包含LNG气源站或调峰站或储气库)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工作负责人或设计工作副经理等以上职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关键页(应能证明业绩内容)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合同不能证明相关情况的,须另提供项目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审查报告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由项目业主加盖单位公章的设计成果确认函件或设计成果批复等)】。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30日 15时0分 - 2022年5月30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8日 0时0分 - 2022年5月30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5月30日 14时30分 - 2022年5月30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余斌
- 代理联系人:李秀凤、池锦俊、张浩林
- 联系方式:18583941025
- 代理联系方式:1524067891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020-39053237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