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非沥青路面整治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补充公告
天河区非沥青路面整治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编号:JG2022-10508-001】,于2022年1月3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中的备注1条款和备注4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备注条款 |
原文 |
现文 |
备注1条款 |
1、工程获奖:(1)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等奖项;省级奖项指省级工程优质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各类工程实体奖项,不含工地类或技术类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2)奖项信息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或以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为准。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须提供获奖业绩网页信息打印件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可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无效;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需同时提供获奖项目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含相关网上查询连接)、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
1、工程获奖:奖项须为市政公用工程获得的质量奖项,需提交奖项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省级奖项指省级工程优质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各类工程实体奖项,市级奖项指市级工程优质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各类工程实体奖项。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奖项不计分。 |
备注4条款 |
4、工程业绩: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0月29日发布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业绩登记办事指引的通知》: (1)竣工验收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9日的业绩须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取库业绩须提供评分表要求的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竣工验收时间在2020年10月29日后的业绩须取自“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提供以下资料。 1)提交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网页信息页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有效内容的招投标信息、施工许可、合同登记信息、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截图) 2)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仅需附协议书部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补充(如需要)反映工程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的日期为准。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项目)的,则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唯一施工单位。 4)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
4、工程业绩: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首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资质内容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中标单位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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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更新了COS格式工程量清单、GZZB格式电子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和场地安排等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日 期: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