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红城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配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海丰县红城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配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087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3月24日 10时30分~2022年3月24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一方);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一方); 2.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接受最多一家勘察、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人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勘察单位的正式员工。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3月24日 11时0分 - 2022年3月24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24日 10时30分 - 2022年3月24日 11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先生
- 代理联系人:胡工
- 联系方式:18128471999
- 代理联系方式:15814877335
- 招标监督机构: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660-662730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