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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招标公告详情

发布时间:2022-03-02 00:00:00 浏览次数:447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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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看守所对外联络通道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康西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黄埔看守所对外联络通道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康西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083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3月2日 0时0分~2022年3月2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两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被拒绝。 1.4.7 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4.8 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 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3月23日 10时0分 - 2022年3月2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2日 0时0分 - 2022年3月2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3月23日 9时45分 - 2022年3月2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工
  • 代理联系人:余工
  • 联系方式:020-28068853
  • 代理联系方式:1339211085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