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补充公告
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JG2022-10887)招标公告于2022年3月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的修改:
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2的注
原文:注: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现文:注: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所涉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3.2
原文:3.3.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现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3.3
原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3)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7.2
原文:3.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现文:3.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5、招标公告第4点投标人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的4.2.6
原文:4.2.6拟派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指主办方)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现文:4.2.6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指主办方)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建安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6、招标公告第4点投标人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的4.2.9
原文:4.2.9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文:4.2.9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删除招标公告第4点投标人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的“4.2.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在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
8、招标公告中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修改如下:
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 年03月04日到03月1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版本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为准。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已投标登记单位的资料继续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报名。
招标人: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