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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招标公告详情

发布时间:2022-04-06 14:49:00 浏览次数:494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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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及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2022 年度镇盛镇)EPC

补充公告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及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2022 年度镇盛镇)EPC项目已于2022年4月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与补充:

   本项目补充内容如下

1、为获取更多投标者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设计负责人于20220408日至20220409 (延长的时间)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购买招标文件以及办理投标登记。(招标公告电子版以及项目有关资料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b.cn)查看并下载。)

1)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工本费人民币500(不以营利为目的,售后不退)

(2) 以下为投标登记资料,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及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2022年度镇盛镇)EPC 

投标登记: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进行投标登记时,法定代表人须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投标登记代表本人身份证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证书副本的彩色打印件;

 

原件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原件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原件

 

 

7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8

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9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0

拟任本工程的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1

拟任本工程的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2

拟任本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3

上述人员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

 

 

: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及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2022年度镇盛镇)EPC拒绝投标单位名单(部分)

序号

单位

拒绝投标期

备注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1

广西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

 

 

2

四川华爵建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

 

 

3

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

2022年7月31日

 

4

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

2022年7月31日

 

5

 

 

 

 

6

 

 

 

 

7

 

 

 

 

8

 

 

 

 

9

 

 

 

 

10

 

 

 

 

11

 

 

 

 

12

 

 

 

 

13

 

 

 

 

说明:1.在拒绝投标期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及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2022年度镇盛镇)EPC的投标。

2.若上述单位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3.上述单位名单未含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全部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数量

1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1人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当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部分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2

项目设计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3

施工技术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

安全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5

质量负责人

1人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

财务负责人

1人

 

注:

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其拟委任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2、如果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经理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在签订合同和进场施工时必须到位,如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到位,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在进场施工时不能到位,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至少近3个月(20221月20223月)社保证明。

6、上述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间:开工后,项目经理22天/月;技术负责人22天/月;安全负责人22天/月;质量负责人22天/月

7、上述人员变更的要求:(1)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具有本企业购买至少近3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4)向监督机构填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由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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