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河头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编号:JG2022-11486)补充公告
遂溪县河头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编号:JG2022-11486)招标公告于2022年04月03日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此前发出的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笔误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37页投标格式三《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投标格式三
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
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对本项目的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所有工程款项均投入到本项目中。保证按专业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完成进度情况足额支付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并在资金使用计划表中按月单列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计划,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直至解除合同。因我方未能履行对本承诺和《施工合同》条款的责任,在你方宣布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前我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的人工和材料、设备等的经济支出,视为我方对本项目的无偿贡献,不需你方追偿。并保证在你方宣布解除合同时的 日内自行撤离人员和设备,由你方选定的接替建设的工程队伍接替施工。若不自行撤离人员和设备,在工地的人员和设备由你方处置或使用,听任你方支配和使用的设备我方不收任何费用(包括:使用我方不撤离的设备不收取租赁费用、折旧费等)。
如若中标,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认为的合理原因之外,我们承诺将按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方案及保证措施发放民工工资,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现投标格式三《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修改为:
投标格式三
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
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对本项目的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所有工程款项均投入到本项目中。保证按专业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完成进度情况足额支付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并在资金使用计划表中按月单列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计划,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直至解除合同。因我方未能履行对本承诺和《施工合同》条款的责任,在你方宣布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前我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的人工和材料、设备等的经济支出,视为我方对本项目的无偿贡献,不需你方追偿。并保证在你方宣布解除合同时的 5 日内自行撤离人员和设备,由你方选定的接替建设的工程队伍接替施工。若不自行撤离人员和设备,在工地的人员和设备由你方处置或使用,听任你方支配和使用的设备我方不收任何费用(包括:使用我方不撤离的设备不收取租赁费用、折旧费等)。
如若中标,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认为的合理原因之外,我们承诺将按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方案及保证措施发放民工工资,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一下划线有所删减,格式以现补充最终版招标文件为准,最终版招标文件详见附件一。
三、本项目最新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招标人: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