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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招标公告详情

发布时间:2022-05-03 00:00:00 浏览次数:452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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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首期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首期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210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5月3日 0时0分~2022年5月2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76659.571871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 4.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提供)为: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须同时提供截止登记前6个月或以上(须包含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5.2设计负责人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截止登记前6个月或以上(须包含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施工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不小于5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 注: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②合同关键页,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1家,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 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 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各自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若有香港人士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 1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提供)为: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须同时提供截止登记前6个月或以上(须包含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4日 10时0分 - 2022年5月2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3日 0时0分 - 2022年5月2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5月24日 9时45分 - 2022年5月2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崔工
  • 代理联系人:任工
  • 联系方式:020-39006886
  • 代理联系方式:13560146365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